12月5日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发出通知要求,以有利执行、降低诉讼成本、债权实现等五个方面为重点,加强春节前农民工维权案件审判,妥善化解矛盾纠纷。
根据农民工维权案件时效性较强、当事人诉讼能力偏弱、有可能出现群体性纠纷等特点,省高法强调,在立案、审判、执行各环节全面加强农民工维权案件审理工作。一是以方便诉讼为重点,为维权农民工提供诉讼指导,在立案审查阶段,及时为当事人办理立案审批手续,力争实现当日立案,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当事人,要给予及时全面的诉讼指导,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,要及时给予司法救助;二是以有利执行为重点,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,对当事人提出的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申请要及时受理、认真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的,迅速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,以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;三是以降低诉讼成本为重点,最大限度提高审判效率,积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应当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,小额速裁试点法院要积极适用小额速裁制度,努力降低诉讼成本,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;四是以债权实现为重点,加大优先执行力度,加快执行进程,让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,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,要力争在农民工春节放假回乡前执行到位;五是以案结事了为重点,加强与当地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,努力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工作合力,确保案件的平稳审结和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。